前臂开放性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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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9 19:31:00
北京专业皮肤病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hl/210611/9052592.html

一、患方陈述

年6月,三原告近亲属杜某某因下电动车时摔倒扭伤右髋部,卫生院检查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随后在被告处住院治疗,中医诊断为骨折病、气滞血瘀症,西医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杜某某入院时病历记载神志清,精神可,身体健康。

年7月2日8:00被告对杜某某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进行手术治疗,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近亲属认为杜某某在行手术前生命体征正常,术中因被告诊疗行为存有过错导致杜某某死亡。

二、法庭查明

另查明,年x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元。年x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元。再查明,栾某、杜某、杜某1支出医疗费13,元,其中6月30日支出.67元,7月1日支出1,.9元,尚欠19,.82元未支付。

三、被告x医院辩称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除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外的费用,诉讼费、鉴定费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四、鉴定意见

经本院委托,x鉴定机构于年11月22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x医院为被鉴定人杜某某实施的诊疗过失在其死亡等损害后果形成的过程中的原因力以次要原因为宜。

五、损失计算

1.住院伙食补助费,杜某某共住院59天,但住院后第三天即7月2日行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中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后恢复,手术终止,转ICU继续治疗至8月28日,故手术前两天住院伙食补助费系x中医院治疗骨折病的必要费用,非此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故住院伙食费本院支持57天,每天50元,共计2,元。

2.死亡赔偿金,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3.护理费,本院予以支持57天,理由同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7,.86元(49,元/年÷天×57天)。

4.丧葬费49,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已在丧葬费中包含,对此本院不再予以支持。

6.交通费元,考虑本案实际情况,本院酌情支持元。

7.精神损害抚慰金20,元,符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予以支持。

8.鉴定费18,元,有单据予以证明,本院予以支持。

另,杜某某6月30日、7月1日住院费共计2,.57元,本院不予支持,理由同住院伙食补助费,剩余30,.25元应计入栾某、杜某、杜某1损失。

六、庭审意见

本案中,本院在参照鉴定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定被告x医院以承担35%的赔偿责任为宜。栾某、杜某、杜某1损失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外共计,.11元。

x医院主张原告栾某、杜某、杜某1欠医疗费19,.82元,要求从其应承担部分抵顶,扣除该部分费用后,x医院还应当赔偿原告,.62元(,.44元-19,.82元)。

七、法院判决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判决,x医院赔偿,.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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