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她一下子就倒下去了。”
一名亲历者心有余悸形容当时的情形。
4月15日,有网友爆料称,重庆轻轨3号线南坪站2号出入口,电梯上方装饰石砖脱落砸中一名女性乘客,现场有不少血迹。据悉,该女子是一名孕妇。
4月16日,重庆轨道交通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一孕妇被墙面脱落物砸伤的情况通报”:4月15日14:43,一孕妇在轨道3号线南坪站公共通道被突然脱落的墙砖砸伤,轨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了救助,立即拨打并全程陪同将伤者送至市急救中心,安排专人24小时照护,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目前,伤者仍在救治中。
同时,“重庆地铁站石砖脱落砸中孕妇”词条冲上网络热搜。“看样子,高度大概在8米左右,她周围的瓷砖碎块散落了一地,就直接把那个女娃儿砸到了”,一名现场知情者如是说。另一知情人告知,“该名女子的孕产期是今年7月份,已经怀胎7月了”。受伤女子亲属表示:腹中胎儿未保住,孕妇已住进ICU。
截至目前,笔者收集了几方回复:南坪派出所回应:该女子当时已被送医救治,其余信息并未透露。重庆市轨道交通回应:事发区域不是重庆市轨道交通责任区域,具体情况暂不了解。万达广场回应:相关领导已前往处理,目前伤者没事,只是皮外伤。永辉超市回应:已第一时间报了警。
重庆轨道交通工作人员此前回应新闻媒体采访时称,由于事发在轨道交通、万达商场和永辉超市共有场地,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进一步调查。据了解,目前受伤女子的治疗费用均由重庆轨道集团方先行垫付。
因无更多官方通报,一时网络媒体众说纷纭。笔者仅以此事浅析背后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具体到本案中,电梯上方瓷砖脱落造成人员伤害,应依据《民法典》此条规定来确定最终责任归属,如果该电梯确实处于商场内部,而且由轨道集团、永辉超市、万达广场共同使用,那么以上三方极大可能被视为共同使用人,因此就对该电梯及建筑物负有管理、维修义务。业内,对于搁置物发生脱落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发生人身损害后,除非相关责任方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常见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当然,笔者认为,具体责任划分仍需官方进一步调查,确定实际经营者以及电梯管理者究竟是哪个主体单位。从现有信息来看,一般的建筑物自然脱落暂时只侵犯到自然人个人利益,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还不足以上身到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受伤孕妇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可以要求责任主体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至于能否追责实际施工方?因涉及到招标或者在使用人是否在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及是否约定装修工程的保修期、工程质量等问题,因此笔者在此不做赘述。瓷砖并非无主。在老街、老旧小区,瓷砖脱落致人损害事件并非鲜见,需时刻留意身边的建筑物,尤其是老旧小区要特别注意,以防瓷砖掉落。而公共场所的外墙更要及时维护,防患未然,谨防此种事件再次发生。
原受伤女子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