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臂开放性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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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28 17:39:00

中医病因学的基本概念应包括病因的概念和病因学说的概念。

1、病因的概念,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又称为致病因素。如《医学源流论病同因别论》曰: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

引起疾病的原因很多,中医认为主要有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外伤、寄生虫、药邪、医过、先天因素。这些因素都可影响或破坏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环境之间的相对平衡协调状态,产生疾病。

疾病过程的本质是病因与人体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疾病的发生与演变绝不是病因单方面作用所决定的,不同的个体对病因的伤害作用、对抗和转化的反应不同,病因的含义实际上包括了影响与作用于致病原和机体双方的因素。

2、病因学说的概念,是指研究病因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的学说。病因性质,是指不同病因具有不同的特性。致病特点,是指不同的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形态结构、功能活动、物质基础所反映的临床特征。一般来说,病因性质决定致病特点,致病特点反映病因性质。故研究病因性质和致病特点对于诊断和防治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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